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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 公告

  亚星体育官网app下载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部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制度全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其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深化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对公司其他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其中第1、2、3、7、9、11、12、13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下午3:00。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标准园区宠乐路1号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上述提案中,提案1、2、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本人(本单位)作为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董事长庄明允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刘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任职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刘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出生,本科。1997-2009年文成县人民法院员,2009-2013年文成县南田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干部,2013-2017年任浙江神州酷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至今任浙江海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清先生尚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董事长庄明允先生提名,由董事庄明超女士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调整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庄明允主持,全体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由董事庄明超女士担任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徐和东先生(主任委员)、涂圣杰先生共同组成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及相关制度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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